各科室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,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,营造浓厚的科研工作氛围,提升科研队伍创新能力,促进政、产、学、研、用精密结合,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,持续提高传染病防治水平,现决定设立遵义市科技局、遵义市传染病医院2025-2027年科学技术联合资金。
一、资助范围及要求
(一)一般项目
为提升我院青年医师的科研能力及研究水平,培养其尽快成长为学术骨干及学科带头人,针对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传染性疾病及重大疾病,立足我院传染病医院的优势条件,围绕专科建设开展以临床问题为导向创新性理论和应用研究。
该项目申报对象为注册于我院的院本部、舟水院区、虾子院区全体在职人员;
项目拟立项资助4项,每项3万元。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-2027年。
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:
1.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(主治医师以上职称,硕士及以上学历,既往有科研项目参与经历者优先);
2.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,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,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,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。
3.原则上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,项目参与人参与申报本年度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;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主持有到期未验收(含申请延期到期)的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,不得新申报本次联合基金。
该项目申报对象为注册于我院的院本部、舟水院区、虾子院区全体在职人员;
项目拟立项资助2项,每项6万元。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-2027年。
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:
1.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(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,硕士及以上学历,既往有市级科研项目主持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参与经历者优先);
2.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,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,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,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。
3.原则上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,项目参与人参与申报本年度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;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主持有到期未验收(含申请延期到期)的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,不得新申报本次联合基金。
(一)申报流程
指南发布→申报材料提交→形式审查→专家评审→立项公示→签订合同。
(二)材料清单
申报书(含研究内容、技术路线、预算等)、合作协议、查新报告、伦理审查证明等。
(三)关键时间节点
1.2025.06.10前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书、查新报告、伦理审查证明等至医务部进行形式审查;
2.2025.06.17前由医务部组织院内外专家进行项目评审;
3.2025.06.25前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申报;
4.2025.06.30前完成项目立项。
(一)资助标准
分档资助(如重点项目6万元,一般项目3万元)。
经费使用需符合科研资金管理规定(材料费、劳务费、论文版面费等)。
(二)实施周期
2025-2027年。
项目负责人需每季度提交进展报告,接受中期检查。
项目实施过程中在研究方向不变、不降低考核标准的前提下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技术路线,并由项目负责人完善《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变更备案表》;
项目实施过程中,除设备费外,如项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,可进行预算调剂,项目负责人需及时完善 《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变更备案表》;
(二)结题验收
本次“联合基金”拟完成以下指标:
指标分类 | 一级指标 | 二级指标 | 三级指标 | 指标值 |
科研经费项目 | 产出指标 | 数量指标 | 科研项目完成数量 | 6个 |
论文/科研成果发表数量 | ≥4篇 | |||
质量指标 | 科研项目结题率 | ≥90% | ||
论文/科研成果发表层次 | 国家/省/市级 | |||
时效指标 | 项目按时结题率 | ≥80% | ||
成本指标 | 科研项目总成本 | ≤24万元 | ||
科研设备成本 | ≤5万元 | |||
效益指标 | 经济效益指标 | 科研成果转化带动经济增长 | ≥5万元 | |
社会效益指标 | 科研成果转化率 | ≥40% | ||
生态效益指标 | 科研成果转化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| 有效促进 | ||
满意度指标 |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| 项目参与单位满意度 | ≥100% | |
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 | ≥100% |
验收标准:包括论文、专利、技术标准、培养科研人才、临床应用案例等。
项目负责人需根据申报课题情况合理申报目标产出,如项目承担人需延期,必须在到期前三个月提出调整申请,并上报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备案。无故延期项目或调整批复后仍不能完成,以及未经申请审批随意调整项目内容的,将限制申请及参与下一年度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,并由院内予以考核。
(三)成果归属
知识产权由参与单位共同所有,需标注联合资金资助。
附件1: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